建言献策

刘红日: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者:统战部发布时间:2022-03-01浏览次数:225

我省早在1998年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当前我省60岁以上人口为1179万人,达到总人口的20.42%,65岁以上人口842万人,占14.59%,高于全国,居中部首位,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30年,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总人口的30%,将进入深度老龄化状态。我省老龄人口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总人口增长速度,人口老龄化正在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等特征叠加显现。当前我省人口老龄化速度不一,部分地市州(如宜昌)老龄化速度较快,老龄化率高于全省4%以上,将比全国提前5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面临极大的养老压力;而部分地市(如鄂州)老龄化速度相对较慢,养老压力相对较小。

“十三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的列指示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和机构为支撑的多层次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养老服务政策、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福利制度的覆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的养老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未来10年,我省养老体系将面临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压力。养老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我省重大的民生问题,养老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将直接影响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据调研,当前我省养老体系建设方面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养老服务系统的人才缺乏,尚未形成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体系。

当前养老护理员工作强度大,待遇低、地位低、社会认同感低。目前我省除了武汉市、咸宁市建立了相关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之外,其他地市州尚未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专业养老护理员培养体系不健全,培养能力不足,导致护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护理技能不足,敬业精神缺乏。当前我省从事专业养老护理人员缺乏,流动性较大,“人难招、人难留”已经成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亟需破解的难题。

二、养老服务领域财权、事权不明晰。

从国家现行政策看,国家将养老服务作为地方事权,中央财政只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福彩公益金给予项目支持。我省省级和市县尚未明确养老服务领域财权和事权。当前,我省人口老龄化正在加速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刻不容缓,必须进一步明晰养老服务领域财权、事权,为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支持。

三、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政策还需要完善,市场活力还需要激发。

工商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不能享受建设补贴,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或代养社会老人不能享受运营补贴,且部分地方出台的建设运营补贴标准偏低,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使得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尚未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对照料护理服务需求的中端经济型养老市场投入积极性不高,投资养老行业整体结构不合理;在产业发展方面,养老机构投入大、回报期长,融资难;在用地保障方面,社会资本获取养老用地难,尤其是在老年人口密集、设施紧缺的中心城区,养老用地少、获取方式单一、用地价格高等矛盾比较突出;在消防审验方面,改扩建或利用既有建筑开展的养老项目,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或无法完整获得旧房历史资料的,很难办理消防审验;在医保政策方面,养老机构医保支付项目有限且医保资金定额不足。

四、医养结合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当前医养结合体系建设以政府主导多,市场化运作少;医疗机构本身医疗资源比较紧缺,对医养结合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缺乏应有的绩效奖励机制和运营自主权,不愿办理养老业务,对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形成阻力;(二)医养结合模式的养老,医保政策的不全和滞后导致的医保使用不畅。目前在药店、个体门诊都能刷医保卡,但在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对于医保范畴的医疗服务多数不能使用个人医保资金,影响了养老机构业务发展;(三)医养结合医院,住院区与养老区未实现有机结合造成资源浪费。部分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一旦生病住院,按目前政策需要从“养老区”搬到“住院区”进行治疗,同时占用养老床位和住院床位导致资源浪费,医养结合没有做到“利用同一张床位能享受医疗和养老两项服务。(四)“异地养老”给医养结合带来新问题。部分老人因为自身需要而实现“异地养老”,老人会在目的地享受相关政府补贴,减轻了流出地的养老负担。养老流出地的与目的地的经济发展差距会带给养老目的地额外的经济负担。(五)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需要进一步改进。当前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门槛”过高导致很多失能老人不能享受。各地掌握的评定标准差异较大,导致不公平,尤其是有的市标准低、特别是对“家护”要求不严,造成医保资金利用不经济甚至存在透支风险。

五、农村养老体系建设发展滞后

当前农村养老体系相比城市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以农村社会福利院的形式建设,基础设施条件差,医疗条件差。农村人口分散,国家城镇化产生了大量农村空巢老人以及部分失能空巢老人,这些老人的养老问题也是养老事业的一部分,给养老体系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随着中国经济不均衡发展,城镇收入差距拉大,农村失能老人养老已经成为全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养老护理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数量和整体素质。

(一)根据我省老龄化的情况,尽快摸清我省养老护理人员的需求情况,与各高职院校,医疗机构以及相关培训单位开展合作,开设养老护理专业,设立养老护理培训班,为各类养老机构培养更多素质高,敬业精神强的养老护理人员,做到“有人可用”。建立起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在职继续教育相结合、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通过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校企对接交流会,让政府搭台、校企对接,构建起养老人才培养院校与养老服务企业合作的桥梁,畅通人才输出渠道,实现供需的有效对接。(二)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和岗位补贴制度、岗位津贴和职业培训制度,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薪酬待遇和社会认可度。将公立养老机构薪酬标准提高到普通医院护理人员标准。

二、建立完善稳定的公共财政养老服务投入和保障机制。

建议省级明确养老服务领域与县市级的财权和事权,督促各地将发展养老事业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按照60岁以上老年人口增长逐步提高所占比例,形成完善稳定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其中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政策,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护理型养老床位等给予倾斜。尽快出台政策,解决社会资本获取养老用地难的问题,尤其是在老年人口密集、老旧小区以及设施紧缺的中心城区养老用地问题。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解决养老机构在消防审验,改扩建养老项目中的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

三、完善养老机构建设的财政保障及运营机制。

(一)是对护理型养老床位给予倾斜。建议对非政府投资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均发放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并适当提高标准。(二)是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给予倾斜。建议对具备日间托养、居家上门、24小时照料、康复训练、助餐助洁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中心辐射式、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在发放养老床位建设运营补贴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补贴支持力度,更好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意愿。(三)建议对公办养老机构代养社会老人或实行公建民营、服务外包的,均可以发放运营补贴。(四)根据老龄化发展的特点,建立三级养老机制。高收入的养老人群通过市场机制自主选择养老机构;生活能够自理者通过政府引导在社区实现居家养老,建立养老志愿者服务体系,倡导老年人积极向上的价值理念,鼓励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和半失能老人以互助的形式开展力所能及的服务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对于完全失能老人进行机构托养,采用医养结合方式养老。(五)建立主题养老和特定群体服务性养老机制。比如教师群体,可以考虑在养老机构发挥余热,通过养老机构实现对外服务。养老机构通过与养老客户合作,办成对外服务机构,降低政府补贴压力。

四、加快医养结合体系建设

(一)出台并落实鼓励社会力量和公立医疗机构建医养结合机构的政策,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发展。积极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增加“养老服务,培训”职能。为公立医疗单位核定开展医养结构的服务内涵和收费指导价,落实用水用电的优惠政策,为医养结合单位办理医保定点资质。全省统筹,打通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使用地域限制,实行医保和养老保险全省“一卡通”。(二)进一步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在确保医疗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换医养模式不换床位”。(三)积极引导利用资源共享,利用社区附近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内短期托养床位,以机构为平台,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功能有机融合起来,构成完整的服务体系,体现融合式发展的小规模、社区化、多功能、低成本、高效能的特点。(四)积极开展和推进长期护理险的试点工作。

五、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一)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资源搞好农村养老服务 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在满足现有“五保户”自愿入住的前提条件下,可将老年福利机构如养老院等产业化,将个人或企业投资引导到这方面来,扩大服务范围,以适当的收费标准接纳一些子女常年在外打工而独自居住的老人,针对老人的不同需求,提供短期入住、日间照料看护、治疗等服务等。(二)针对农村老龄人居住分散的特点,实现农村失能老人区域性集中供养,在保障政府兜底对象的基础上,将闲置农村福利院养老床位以市场运作方式进行利用,逐步拓展为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积极推行农村互助养老,让老人之间发挥各自所长,相互扶持帮助。(三)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农村老年人还处于社会化和共济性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的老年人绝大多数没有获得社会化养老的支持,但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着力解决好农村老年人最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的问题,把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来,切实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让农村老年人真正享受到共享社会的成果。

(本文致公党省委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