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负责组织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三、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负责联系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六、负责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社会安排、实职安排的推荐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统一战线工作,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有关统战团体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九、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