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刘红日: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的建议

发布者:统战部发布时间:2022-03-01浏览次数:223

电动自行车是城市交通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用方便,便于存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城市交通压力而得到了广泛的使用。电动自行车兼有摩托车的动力和自行车的环保性,推进了我国的碳达峰和碳中和事业。当前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继公共交通、家庭汽车和自行车之外的又一大交通工具。据统计,2018年中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达2.5亿辆。可是,伴随数量的激增,由于违规改装、使用不当和高温等原因导致的起火燃爆事件频发。根据2018年全国火灾情况调查,每3起重大火灾中就有1起是电动自行车引发的。2021年7月20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召开视频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电动车火灾情况。据消防救援局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仅7月18日一天,在浙江杭州和湖南长沙就接连发生两起严重的电动自行车燃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16人受伤。电动自行车的火灾使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成为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最大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相关部委和各省市相继出台了有关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其中公安部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进行了规范。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对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进行了明确规范并在第42条明确了处罚标准。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的3C认证,销售,登记使用,不符合3C认证的旧电动车的处理等七个方面提出了监管意见。尽管如此,根据应急管理部的通报,电动车火灾事故仍然居高不下。因此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监管,有效降低火灾发生仍然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据分析,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高发不下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电动车自身电器安全隐患问题。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小区没有专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点,部分小区充点电数量不足,导致很多人因为距离远,使用不方便等原因,不愿去小区内固定充电点充电,而是选择在自家住宅内、楼梯间、走道内充电。一旦电动车的连接线路老化、短路,加上外部温度过高,就很容易发生燃烧,引发燃爆事故。因此居民住宅、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成为电动车火灾高发场所。另外,不同品牌的电动车充电器混合使用会因为充电器不匹配导致充电电压过高或电流过大而发生火灾。此外,过充电、电池单体故障也是导致电动车电气火灾的根本原因。电气故障和自燃造成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分别占电动车火灾总数的62.1%和23.5%;在住宅和楼梯间充电时,一旦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火焰和浓烟会封堵建筑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

二、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安全隐患问题。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部分生产厂家为了迎合消费者车速快、体积大、外观美、装载多的需求心理,违规生产、销售超过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大容量的电池组安装在非机动车上导致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2019年4月15日起所有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新规范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但是当前满足“旧规范”和不满足“旧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巨大,在完全退出使用前仍然存在较大燃爆风险。

四、虽然近年来各部委针对电动自行车的陆续出台了不少意见和规定,但是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正式法律条款只有相关的交通法和消防法。因为缺乏正式法律约束,当前违规将电动自行车放在楼道、过道、自家住宅内充电的现象非常普遍。因为违规存放和充电行为数量巨大,导致政府对这些违规行行为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和处罚,使出台的相关意见和规范收效甚微。

五、从技术层面来看,液态锂电池一旦受到挤压、穿刺,就会造成隔膜破裂,导致正负极短路,从而引起电池起火甚至爆炸。虽然液态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高,但其安全性是其应用的最大短板。传统的铅酸电池虽然不会爆炸,在高温下也有较大的起火风险。需要采用材料稳定性和安全性好的电池用作电动自行车电池来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火灾。

为此做如下建议:

大力统筹推进居住社区智能充电桩、充电场所的建设与改造,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安全监管,加强充电过程和场地的监管。坚决杜绝在居民住宅室内、楼梯间、过道或者房间室内停放、充电。充电应远离安全出口和可燃杂物,同时控制充电时间,防止火灾险情发生。整治电池等违规改装问题,坚决杜绝私自更换大容量锂电池。加大宣传力度,建议用户定期更换电池,一定要到正规店铺购买匹配的电池,避免购买劣质电池。充电器损坏后一定要到购买的店铺更换匹配的充电器。

对电动车实行上牌管理。所有电动自行车一律上牌管理,一车一牌,并实行年审制度,无牌、无年审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上牌时对不符合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规范》),符合旧《规范》和符合新《规范》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分类管理,分发不同类型的牌照。不符合旧《规范》的电动自行车,统一规定在2年内强制报废并收回牌照。符合旧《规范》的电动自行车4年内强制报废,报废时由各省市采用购买,以旧换新等方式进行补贴,最终在4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淘汰所有不符合新《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同时组织各社区尽快清理旧无主电动自行车,清除安全隐患。

进一步强化与电动自行车新《规范》相匹配的充电器国家标准。工信部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关于充电器的技术规范过于简单,仅仅从非正常工作保护和防触电保护两个方面对充电器进行了简单规范。这两个规范无法防止充电器的混用导致的电池起火事故。应该进一步根据电动自行车新《规范》从充电器充电电压,充电电流,接口类型,在不同环境温度下的工作温度等方面制定更加严苛的技术规范。并根据新的技术规范监督企业按照新《规范》投入生产,使不符合新《规范》的电动车充电器尽快退出使用。从技术上实现充电器与电动车的性能匹配,从而减少因充电器不匹配引发的火灾。

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立法和执法。已有的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法规针对性不强,或者约束力不强。应该在已有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法规基础上,尽快制定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法律,让有关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用法律约束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要建立市场监管、公安、工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实现共同治理。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事中及时向社会公布电动车火灾事故调查结果,查明电动车生产厂家、品牌、电池型号、改装单位等情况,倒逼生产、销售、改装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从源头上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事后依法依规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用好刑事和行政手段,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行倒查,倒逼责任落实。

积极推进高安全性、高循环寿命的新型电池在电动自行车中的使用。比如磷酸铁锂电池组,虽然能量密度小,但是高稳定性高安全性一直是它特有的优势。因为造价高,限制了其应用,要采用补贴的方式推进这种安全性高的电池的使用。当前基于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技术发展迅速,要积极鼓励汽车企业将动力电池的新技术应用到电动自行车上来。如宁德时代已经开发出不起火只冒烟的电池产品;蜂巢能源通过材料、电芯、电池包、监控系统四大层级的原创技术完整解决动力电池的热失控问题;广汽埃安则发布了自己的“弹匣电池”系统安全技术,该技术已突破对三元锂电池安全要求最严苛的“针刺试验”瓶颈。要积极引导这些汽车企业将新电池技术应用到电动自行车上,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火灾问题。

(本文经致公党省委会提交致公中央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