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培养和发展各类非政府组织。重点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调动各类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同时发挥好现有社会组织尤其是群团组织的优势,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
二是开展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民为本,因此在社区治理中应顺民意、聚民力、惠民生。着眼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广泛动员群众投身社区治理工作,通过人人尽责参与治理,实现人人共享美好家园。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要充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指定社区人才发展规划。一方面,面向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知识教育培训,促进其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能力素质;另一方面鼓励和吸引社工专业人才向社区流动,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四是常态化推荐党员下沉社区,助力社区治理工作。抓党员下沉质效,为小区治理办实事、出实招,发挥下沉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议搭建“互联网+党员下沉服务”模式,下沉党员可将个人信息、兴趣爱好和岗位特长等录入系统,居民通过系统进行需求“点单”,社区党组织进行整理后集中“派单”,党员结合实际分工“接单”开展志愿服务。
(本文是政协黄石市十三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市政府系统办理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