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校的基本建设大力发展,使学校办学综合实力得到提升,为了我校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为了美化校园环境,我校已于2020 年与黄石热电分公司达成电厂事故灰塘和电厂中小学土地收储意向,现我校向市人大、市政协提议加快电厂事故灰塘和电厂中小学土地收储进度,加快我校的基本建设发展,也提升市容市貌,改善城市环境。
在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湖北师范大学在校园建设史上已相继完成了对黄石市博物馆、青山湖公园、黄石港园林场和华新砂页岩矿山分厂等地的整体归并和收购工作。但由于黄电公司灰塘、枫树场、李家湾居民区等规划用地尚未落实,这一带污水横流,影响师生正常的工作、生活与学习,湖北师范大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无法实施,这已成为制约湖北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及进一步发展的新瓶颈。
2019年,我们学习余翔副校长就此议题向湖北省人大提出建议,被湖北省人大从700 余项代表建议中,列入22项重点建议中,取得了新进展。
2019年8月13日、8月16日,市长吴锦先后赴湖北理工学院、湖北师范大学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两所高校当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明确意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继祥,市政府秘书长张育英参加了调研。会议认为,湖北师范大学是省属“双一流”高校,在我省地方高校排名靠前,教学质量办学水平较高,学校建设朝气蓬勃,是黄石的招牌名片。湖北理工学院紧扣我市产业转型发展需求,在产教融合、创新创业、学科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两所高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提供了较大的智力支撑,增加了我市的软实力,会议强调,黄石的发展需要校地合作共同推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全力支持湖北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湖北理工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黄石高质量发展夯实最关键的软实力基础条件。会议议定:(1)关于湖北师范大学黄金山校区347亩土地置换问题。湖师黄金山校区347亩土地置换原则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美联新高中划转土地工作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9年44号)精神落实。保留不超过100亩净地,支持湖师大建设人才公寓,在规划条件上尽量满足需求。剩余土地由政府依法回购。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有机会落户黄石,可在开发区教育城内规划1000 亩土地用于二师与湖师合并后的建设。(2)关于湖北师范大学新闸校区土地收储问题。由市土地收储中心和市城发集团与学校按政策依规收储,收储资金用于补充湖北师范大学教职员工社保资金缺口。(3)关于湖北师范大学规划红线内216.85亩土地问题。市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一是电能集团凤凰山北洞口43.6亩商住用地,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前期经费+土地出让原价+利息,适当考虑个人出资部分的微利”原则进行收储,涉及到相关税费全额奖励;二是热电厂在事故灰塘东面毗邻湖师规划约60亩土地,以租赁方式租赁给湖师解决运动场不足的问题,具体租赁合同由湖师大与热电厂另行商议;三是热电厂的子弟学校(占地 44.75亩),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启动收储,再以收储成本价有偿划转湖师。关于谭家桥校区6.7亩及地面建筑,待市政府与理工协调好后优先有偿划转湖师。
2019年7月30日,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薛明主持召开第十三届省人大第二次会议重点建议《省市合力反‘公地悲剧’、助力湖北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问题协调推进专题会,会议就人大代表余翔所提的黄石热电厂灰塘周边环境整治和凤凰山隧道北洞口土地协商收回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一系列意见,现纪要如下:(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启动热电厂凤凰山隧道北洞口43.6亩土地的收储工作。具体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土地收储有关规定,对北洞口地块进行收储,按成本划拨给湖师使用,成本由市土地收储中心依法依规与电厂协商确定。(2)在市政府主导下,协调热电厂腾出灰塘东部毗邻湖师的约30余亩空闲地,租赁给湖师使用,先行解决湖师近期用地需求。(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政府书面报告,请求市政府责成市税务部门研究税收政策,明确该宗地是否须缴纳相关税收;若须交税,则请市政府同意将所缴税额调整用于支持电厂退城入园工作。(4)市政府责成黄石港区政府强力督办黄石热电厂负主体责任,限期整治完成“事故灰塘”周边脏乱差环境,达到市政府创文工作要求。(5)请市政府责成市发改委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加快研究热电厂搬迁选址事宜,力争结合热电厂搬迁工作最终解决湖师的用地需求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历史遗留问题。一、解决湖北师范大学对电厂灰塘土地征用是落实黄石市规划委员会既定规划的客观要求。2003年,为解决湖北师范大学办学空间问题,支持湖北师范大学创建湖北师范大学,黄石市同意以湖北师范大学现有校区为基础,就近连片,向周边拓展的校园建设方案,电厂事故灰塘和电厂学校属于征用范围,并根据创建师范大学的需要于2003 年4月29日以黄规建设〔2003〕11号文通过了湖北师范大学的用地和建设规划。2003年8月31 日市规划委员会正式批准湖北师范大学规划红线。按照规划,湖北师范大学将在电厂事故灰塘、枫树坳、李家湾居民区等土地上兴建“两馆—场”、对外交流等主要设施,即游泳馆、体育馆、健身步道、标准运动场及若干个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和国际交流中心等。解决对电厂土地征用问题,有利于促进城市规划的进一步落实,保证湖北师范大学校园建设如期进行。
解决湖北师范大学对电厂土地征用是支持湖北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和发展的具体体现。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规划占地 2002 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绿茵广场、曲径小道、花坛公园、楼台亭榭、形象雕塑、书画走廊等自然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成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曾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湖北省文明校园”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湖北师范大学创建双一流高校,对于优化调整黄石高等教育结构,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拓展湖北师范大学的办学空间,加大校园建设的力度,是突破湖北师范大学发展制约,创建湖北师范大学的强有力保障。因此,解决湖北师范大学对电厂土地征用问题,既符合黄石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也是学校加强硬件建设,促进发展的要求。
解决湖北师范大学对电厂灰塘土地征用是我市真正建设好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解决湖滨西路景观问题的重要举措。随着黄石城区的建设,磁湖的治理和沿岸的开发以及近年来有影响的节庆活动的成功承办,湖滨西路沿线已是我市一条重要的观光旅游路线,并能很好地对接力山壁山步道健壁解式。同时,刷群效行对外交流的不断加强和湖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的不断深入、湖范大学以及脚淀两烯周边将逐都成为我市对外开放的窗口。然而,电厂事故灰期土地污水横流、杂额生,尤其是周边乱搭乱盖、滥挖泄填现象十分突出。解决湖北师范大学对电厂土地征用问题,有利于湖滨西路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品位。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湖北师范大学对电厂灰塘征用问题应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需要尽快解决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充分认识加快湖北师范大学建设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大力支持湖北师范大学双一流高校的建设和发展。继续市委市政府启动湖北师范大学建设和发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工作制,定期指导湖北师范大学校园建设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给予一定政策倾斜,促使湖北师范大学规划用地的顺利转接。
二是积极推进会商进程,妥善解决好相关问题,努力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了力争完成土地征购。前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协调下,湖北师范大学也与规划红线内土地相关单位进行了多次协商,并对枫树坳美食城进行了整顿和拆除,消除了威胁学校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及安全和环境污染的巨大隐患。建议在此基础上,督促相关单位继续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态度,诚心实意支持湖北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和发展,干方百计落实和完善湖北师范大学的校园用地规划,为加快湖北师范大学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三是建议市委市政府本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痛点问题的角度出发,可以先行对电厂灰塘作价收取,然后作为教育规划用地整体划拨给湖北师范大学,并将这个工作列入黄石市近期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办理。
湖北师范大学的每一个进步都离不开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的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遇到困难时,也离不开黄石人民的支持。湖北师范大学在双一流的发展征程中希望能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相关部门的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本文是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府系统办理建议)